Page 41 - 財政部賦稅署70週年紀念專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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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實施成效
居住 正義
房地合一 稅制改革
改善貧 富差距
房地合一稅制改革目標
導正 資源 配置
健全 稅制
循序 漸進
(1) 維護租稅公平,實踐有所得應予課稅之精神 建立合理透明之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制,解決房屋、土地交易因分別課徵土地增值稅
及所得稅,未能依實際獲利課稅等缺失。 (2) 延續特銷稅抑制炒作房地之效果
特銷稅不動產部分雖於 105 年 1 月 1 日配合新制上路同步停徵,惟為抑制短期 投機炒作,除對持有期間在 2 年以下之房 屋、土地者,規範應適用較高之 35% 或 45% 稅率外,對於 103 年 1 月 1 日之次日 以後取得房地,且持有期間在 2 年以內, 並在 105 年 1 月 1 日以後交易案件,亦納 入新制課稅範圍,俾延續特銷稅抑制炒作 房地之效果,健全不動產市場發展。
(3) 適度改善貧富差距並落實居住正義
聯合報 104.5.29 報導,房地合一草案在立法院審議前, 舉辦「稅制改革最前線—房地合一稅制改革」論壇,增 加政策溝通。
居住 正義
房地合一 稅制改革
導正 資源 配置
健全 稅制
循序 漸進
改善貧 富差距
房地合一實價課徵所得稅之稅課收入,扣除分配予地方政府之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後, 循預算程序運用於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服務等社會福利支出,有助於改善貧富差距及社 會資源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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