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財政部賦稅署70週年紀念專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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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推動歷程
70 年代 - 實價課稅序幕
70 年代隨著經濟發展,我國不動產市場面臨炒作風氣逐漸興盛問題。75 年底,因房價 呈倍數上漲,造成中低所得者無力購置不動產自住,內政部乃於 79 年 3 月間召開「全國土 地問題會議」,討論如何遏止房地產價格不合理上漲及投機買賣。揭開買賣土地房屋改以實 價課徵土地增值稅、所得稅之序幕。
80 年代 - 推動實價課稅
80 年初研議土地移轉按土地實際價格課徵土地增值稅,逐步推動實價課稅。內政部舉 行「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座談會」,惟未將前開意見納入修正草案。80 年 9 月將 土地移轉面積超過一定標準者,按實際交易價格課徵所得稅之議題納入行政院「重要土地問 題專案小組」討論,惟未達成共識。83 年 9 月研議採實價課徵所得稅,於立法院舉行公聽會, 獲立法委員與學者大致支持,惟受證券交易所得稅復徵案影響,未再審查。
90 年代後期 - 奢侈稅抑制房價
自 98 年初起,房地產市場量能快速回溫,部分地區房地短期交易頻繁,成交量大幅增加 及房價持續不合理飆漲,造成中低收入者及受薪階級無力負擔高房價壓力,成為當時民怨之 首。為解決國內房地市場短期投機炒作造成房價飆漲問題,100 年 6 月 1 日施行特銷稅條例, 對短期交易房地之行為按銷售價格課徵 10% 或 15% 稅款,以課稅手段來抑制投機炒作行為, 健全房屋市場,落實居住正義,並將增加之稅收用於社會福利及照顧弱勢民眾,創造雙贏。
105 年至今 - 房地合一實價課徵
為解決房屋及土地分開課徵所得稅之缺失,自 103 年起積極研議房屋、土地交易所得合 一按實價課稅之可行性。經審慎檢討,在不影響地方政府現有土地增值稅課徵之前提下,以建 立合理透明稅制,抑制短期投機炒作,健全不動產市場發展為目標,參考各國不動產交易稅制 及衡酌我國經濟財政狀況,並舉辦北中南多場座談會,廣泛蒐集各界意見,研擬不動產交易課 稅制度,於廣泛徵詢各界意見後,擬具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之稅改方案,經積極與外界溝
通並作調整終獲社會普遍認同,改以房屋、土地交易所得合一按實價課徵所得稅,並輔以特種 貨物及勞務稅不動產部分停徵、所得稅增加之稅收用於提供住宅政策及社會福利支出等配套措 施,以改善貧富差距,落實居住正義。該制度相關稅法修正案,經立法院 104 年 6 月 5 日三 讀通過,總統104年6月24日公布,自105年1月1日實施。
房地合一稅制改革推動修法過程
年度 推動過程
中央研究院發布「賦稅改革政策建議書」,行政院江前院長宜樺宣示將推動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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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年 4 月 7 日至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就「推動不動產稅制朝房地合一課稅制之阻力及其解決之 道」進行專題報告。
104 年 2 月 12 日 財政部舉辦新春記者會,正式公布房地合一所得稅制初步規劃方案。
104 年 3 月 27 日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 6 條之 1 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同年 5 月 2 日院會決議通過,函送立法院審議。
104 年 6 月 5 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年月 24 日公布,自 105 年 1 月 1 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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