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 - 全民健康保險會109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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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年 12 月因應立法院於審查 108 年度中 央政府總預算時,委員關切健保會之運作及委 員發言內容等事項,並有許多社會團體一再爭 取應於健保會中增加席次。為具體回應外界意 見,於 108 年 2 月 12 日修正公布組成辦法第 2 條及第 15 條之 1,擴大委員之代表性、專業性 及公正性,增列被保險人代表 2 人、專家學者 及公正人士 2 人,全部委員名額由 35 人調整為 39 人。考量被保險人、雇主及保險醫事服務提 供者代表之委員,各有其代表性,增訂委員本 人或代理人,應本於其代表性,出席會議、發 言及參與表決之規定。
上述 14 名被保險人代表委員之產生方式, 11 人由衛福部參照被保險人類別,洽請有關團 體推薦後遴聘;另為擴大社會參與之多元性, 其餘 3 人透過公開徵求方式,遴選依法設立或 立案之團體,再洽請該團體推薦後遴聘之。至 雇主代表、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及行政 院主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衛福部代表, 係洽請有關團體、機關推薦後遴聘(派)之; 專家學者及公正人士之委員,則由衛福部就國 內公共衛生、公共行政、社會福利、社會保險、 醫務管理、財務金融、經濟或法律等健康保險 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或社會公正人士遴聘之,並 由衛福部部長就專家學者及公正人士之委員中, 指定 1 人兼任主任委員,委員產生方式整理如 表 2-1。
表 2-1 委員產生方式
代表屬性
人數
產生方式
保險付費者代表
被保險人代表
11 人
參照被保險人類別,洽請有關團體推薦
3人
以公開徵求方式,遴選依法設立或立案之團體推薦
雇主代表
5人
洽請有關團體推薦
行政院主計總處
1人
洽請主計總處推薦
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
10 人
洽請有關團體推薦
專家學者及公正人士
7人
由公共衛生、公共行政、社會福利、社會保險、醫務 管理、財務金融、經濟或法律等健康保險相關領域專 家學者或社會公正人士遴聘
國發會及本部代表
各1人
洽請國發會推薦;衛福部指派代表
合計
39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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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組織、任務暨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