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全民健康保險會109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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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組織、任務暨運作
第二章 組織、任務暨運作
第一節 組織與任務
一、組織體制
衛福部為健保永續經營,建構權責相符的 組織體制、提高財源籌措的公平性、確保醫療 品質及擴大社會多元參與等層面,乃進行檢討 與前瞻性改革,並於 102 年 1 月 1 日實施二代 健保,將一代健保時期的全民健康保險監理委 員會(側重收入監督)及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 用協定委員會(著重醫療費用支出總額之協定 與分配)整併為健保會,期兩會合一能將醫療 給付與財務收支通盤考量,提升效率,落實二
依據健保法第 5 條規定,健保會辦理全民 健康保險費率、給付範圍之審議及醫療給付費 用總額之協定分配等事項,屬常設性任務編組 (全民健保組織體制如圖 2-1),透過 39 位委 員代表,以委員會議議決方式,達成各項法定 任務,委員組成於後段有詳細介紹。
二、委員組成、遴聘及利益自我揭露
(一)委員組成、遴聘
依據健保法第 5 條及其授權訂定之「全 民健康保險會組成及議事辦法」(下稱組成辦 法),健保會委員包括:保險付費者代表(被
代健保「建構社會參與平台」及「財務收支連 動」之核心精神。
保險人代表、雇主代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 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專家學者及公正人 士、國家發展委員會及主管機關(衛福部)代 表,於健保會 102 年成立時,有 35 人。
全民健康保險 爭議審議會
衛生福利部
中央健康保險署 (健保業務執行單位)
社會保險司 (健保政策、法規幕僚單位)
全民健康保險會
註:⋯⋯常設性任務編組
圖 2-1 全民健保組織體制圖
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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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09 年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