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6 - 2019年臺灣菸害防制年報
P. 106
(二)溯源追查及流通稽查: 1. 食品藥物管理署自2014年3月17日起函請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電子煙進行加強稽查作業。 2. 食品藥物管理署自 2011 年開始受理電子煙產品之檢驗,2014 年起加強查緝電子煙,透過 跨部會合作機制,2015 年各單位送驗檢體數量急遽增加。2015 年檢驗件數 2,134 件,尼 古丁檢出率為 66.9%;2016 年檢驗件數達 3,062 件,尼古丁檢出率為 77.4%;2017 年檢 驗件數達 1,478 件,尼古丁檢出率為 77.8%;2018 年檢驗件數達 1,102 件,尼古丁檢出 率為 80.8%。 3. 若電子煙似菸品形狀,則違反菸害防制法第 14 條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 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違者,製造或輸入業者可處新臺幣 1 萬元以 上 5 萬元以下罰鍰,販售業者可處新臺幣 1 千元以上 3 千元以下罰鍰。2018 年各地方政 府衛生局依照菸害防制法第 14 條共稽查 29 萬 2,312 次,處分 146 件,計罰鍰 76 萬 500 元整;其中針對電子煙產品處分 80 件,計罰鍰 44 萬 5,000 元整。 4. 食品藥物管理署將電子煙納入聯合取締小組各部會執行將電子煙查緝納入不法藥物稽查計 畫及持續督導各縣市衛生局,並適時發布電子煙查核及檢驗統計資訊,以提醒國人注意電 子煙所含成分對健康之影響,民眾若發現非法販賣電子煙之資訊,可以市話撥打免付費專 線 0800-285-000 檢舉。 5. 內政部警政署協助衛生主管機關查處電子煙案件,查獲案件經衛生主管機關檢驗含尼古丁 成分後,均依違反藥事法規定予以移送,2018 年共計查獲 171 件。 ◎ 地方政府衛生局進行電子煙實體店面稽查 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