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8 - 2019年臺灣菸害防制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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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利用「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及「國人吸菸行為調查」瞭解吸菸者使用電子煙之情形。 2018 年我國 18 歲以上成人目前吸食電子煙的比率為 0.6%,約近 11 萬人使用(圖 3-25)。 另依據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國中生和高中職生目前使用率分別由 2014 年 2.0% 及 2.1%, 約 1.6 萬及 1.8 萬人,於 2015 年上升為 3.0% 和 4.1%,約 2.4 萬人及 3.4 萬人,至 2016 年再上升為 3.7% 及 4.8%,約 2.8 萬人及 3.9 萬人;幸而各級學校將電子煙納入校規規範 管理,且將電子煙危害納入菸害或其他相關課程授課宣導,青少年電子煙吸食狀況開始獲得 控制,2018 年降為 1.9% 與 3.4%,推估現今我國總計約有 3.8 萬青少年正使用電子煙(國 中約 1.2 萬人及高中職約 2.6 萬人)(圖 3-26、圖 3-27)。 3. 為持續蒐集社會各界對於電子煙未來管理方向之看法,2018 年進行菸害防制政策民意調查 結果顯示,75.4% 贊成加強管制電子煙。 4. 基於兒童權利公約所揭示保護兒少健康權之立場,防止兒童及少年接觸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網 際網路內,於 2017 年 12 月 13 日邀集媒體傳播及法律專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經濟部、食藥署及保護司召開「研議管制業者利用網路違法廣告銷售電 子煙」會議。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6 條之規定,業於 2018 年 1 月 12 日請 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將違規業者網址設為黑名單,防杜兒童少年接取網站(頁)資訊。 5. 已研擬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擬增訂電子煙定義,並將電子煙納入「吸菸」、「菸品廣告」及 「菸品贊助」定義內,以明文禁止於禁菸場所吸食及禁止廣告、贊助與未滿 18 歲者及孕婦 使用電子煙,並明定不得供應電子煙予未滿 18 歲者。該修正草案業經立法院於 2017 年 12 月 29 日完成一讀程序,未來修法後,對於電子煙管理將有更明確的規範。 (四)宣導傳播及戒治輔導:應用多元媒體,廣播、電視、報章雜誌、網路、官方網站及 Facebook 等社群網站,加強電子煙對自己或身邊的人可能造成嚴重傷害宣導,請民眾千萬不要使用, 並提升對電子煙危害之認識。 圖 3-25 歷年 18 歲以上成人電子煙吸食率 8 男性 女性 整體 6 %4 2 0 1.5 106 0.9 1.0 0.9 0.9 0.4 0.5 0.5 0.6 0.1 0.1 2015 2016 2017 0.2 2018 年 註: 1. 資料來源:國民健康署「國人吸菸行為調查」。 2. 電子煙吸食率定義:在過去 30 天(一個月)內有吸電子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