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5 - 2019年臺灣菸害防制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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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防制監測及管理 電子煙為新興產品,係以電能驅動霧化器,加熱煙 液(彈)內液體為煙霧,該液體混有尼古丁、丙二醇及其 他香料等,可提供使用者吸食之新型器具。由於尼古丁 (Nicotine)兼具「成癮性物質」及「戒菸輔助劑藥品之成 分」兩種特性,而「電子煙」大多含有尼古丁成分,我國 爰於 2009 年 3 月起將電子煙納入藥品管理。電子煙是全球 新興健康危害議題,尤其在網購便利的時代,各國均非常 難以管制。根據 2016 年兒科期刊(Pediatrics)世代研究 調查發現,青少年曾在 2 年內吸過電子煙,其嘗試一般菸 品的機會是沒吸過電子煙青少年的 6 倍,世界衛生組織呼 籲各國對電子煙應嚴加管理,以保護青少年免於電子煙與 菸品的危害。當前電子煙以青少年為行銷對象,而青少年 比成年人更易受影響。電子煙也可能成為青少年新的入門 毒品,故應預防青少年藉由電子煙接觸非法藥物進而預防 青少年犯罪。 電子煙全球使用人口快速增加,尤其在網購便利時代, 非常難管制,為保護國人健康及防範電子煙氾濫,政府已 啟動跨部會防制於 2015 年 6 月 22 日、2016 年 3 月 3 日、 2017 年 4 月 26 日及 2018 年 4 月 10 日邀集法務部、內政部、 財政部、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國防部、交通部、教育部、經濟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本部等單 位,召開「防範電子煙氾濫跨部會會議」,強化各部會之分工,從邊境攔檢、溯源追查、流通稽查、 監控管理、宣導傳播及戒治輔導等各方面著手,全面防制電子煙之危害。 (一)邊境攔檢: 1. 食品藥物管理署不定期提供財政部關務署「檢出含尼古丁成分之電子煙產品名稱一覽表」, 以加強管制電子煙產品之輸入。財政部關務署於 2018 年查獲電子煙非法進口案件共 91 件, 含電子煙 27,422 支、煙液補充包 10,978 瓶及相關零組件 380 件。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依據 「海岸巡防法」第 4 條規定,於海域、海岸、河口與非通商口岸之管轄區域內執行走私電 子煙之查緝工作,計查獲電子煙案 3 件。 2. 為遏止電子煙非法流入,本部將持續與財政部關務署、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合作,避免電子 煙循不法管道輸入國內,以共同加強邊境管理。 ◎ 攜手合作,打擊電子煙! 103 研究、監測與國際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