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財政部賦稅署70週年紀念專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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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各 類所得
其他各
2 類所得
( 二 ) 租稅優惠措施
1. 緣起
股利 所得
股利 所得
合併計稅
單一稅率 (28%) 分開計稅A
應納稅額 B
應納稅額減除 可抵減稅額[=
股利 x8.5%
( 每一申報戶上 限 8 萬元 )]
分開 計稅A
=+
應納 稅額 B
中低股利所得 者保有抵(退) 稅權益
高股利所得者 負擔合理稅 負,鼓勵投資 臺灣優先
股利所得課稅新制
自 107 年 1 月 1 日起個人居住者股利所得「合併計稅減除股利可抵減稅額」/ 「單一稅率分開計稅」二擇一制度
擇有利適用
二擇一制度
鑑於發展經濟、富裕民生是政府施政的重點,為加速國內投資, 促進經濟發展,我國經濟發展歷程中,採行各項租稅優惠措施以加速 投資,對促進經濟發展及產業發展創新帶來貢獻。
2. 推動歷程及成效
49 年起,為因應軍事及經濟發展需要,發揮我國廉價勞力的優勢, 並希望在美援終止後,我國經濟能夠達到自給自足程度,催生了「十九 點財經改革措施」。另借鏡先進國家以租稅減免獎勵投資加速發展的先 尹仲容先生 例,制定「獎勵投資條例」,以吸引僑外投資,加速形成我國資本與技 「獎勵投資條例」重要催生者 術,促進經濟發展,此為我國租稅優惠之濫觴。
70 年代,我國經歷經濟起飛的同時,卻 面臨了第 2 次石油危機及新臺幣升值等危機, 勞力密集工業逐漸喪失競爭力。為逐步將我 國產業結構由勞力密集轉型為資本密集,配合 外匯改革,推動策略性工業,大幅修正獎勵範 圍,增加機械、電子業等項目,以加速我國產 業結構的調整。成功突破重圍,創造了經濟奇 蹟並晉升亞洲四小龍之列。
78.6.1 中央日報舉辦「對賦稅改革委員會的期望」座談會 ( 資料來源 : 中央日報 / 記者謝志岳、鍾文志、熊伯敬 )
因應國際經濟變遷與產業發展需要,76 年 7 月 3 日設立「財政部賦稅改革委員會」並 提出「獎勵投資條例」之改進方案,於 79 年 12 月 29 日制定公布「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接續「獎勵投資條例」,並自 80 年 1 月 1 日開始施行。
99 年為營造輕稅簡政投資環境,配合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自 25% 調降為 17%,承 繼「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精神制定公布「產業創新條例」,以鼓勵公司持續從事高附加價值 之創新研發活動,提升產業之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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