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 - 2019年臺灣菸害防制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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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措施 吸菸與二手菸為導致多項疾病與死亡之最重要因素,世界衛生組織指出,每年全球有 800 萬人 因菸害喪命,平均每 4.5 秒就有 1 人因菸害相關疾病死亡,而世界衛生組織根據實證研究的結果,在 眾多策略中推薦運用徵收菸捐菸稅的方式提高菸價,是最有效的菸害防制策略。 菸品健康福利捐 衛生福利部為防制菸害,維護國民健康,依菸害防制法第 4 條規定課徵菸品健康福利捐,並規 定菸品健康福利捐應用於全民健康保險之安全準備、癌症防治、提升醫療品質、補助醫療資源缺乏 地區、罕見疾病等之醫療費用,補助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中央與地方之菸害防制、衛生保健、社 會福利、長期照顧資源發展、私劣菸品查緝、防制菸品稅捐逃漏、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之輔導與照顧。 菸捐係對有害物質使用提高其價格,抑制消費量。捐係「專款專用」,依法定用途分配,目前 多用在菸害防制、罕病防治、癌症篩檢預防及健康促進等指定項目。以目前地方政府財政的困境, 衛生預算更是捉襟見肘,因此,菸捐的挹注,幾乎都成了地方政府最重要衛生保健經費來源。臺灣 的衛生體系之所以在全球名列前茅,除了完善的健保制度、醫療專業水準外,就是從過去延續至今 的堅實公共衛生體系,從預防至現在的健康促進等均是;因此菸捐依法挹注於預防疾病與健康促進 極有意義。 菸捐評估 依菸害防制法第 4 條第 1 項規定:「菸品應徵健康福利捐,其金額如下:(1)紙菸:每千支新 臺幣 1 千元;(2)菸絲:每公斤新臺幣 1 千元;(3)雪茄:每公斤新臺幣 1 千元;(4)其他菸品: 每公斤新臺幣 1 千元。」,同法第 4 條第 2 項規定:「前項健康福利捐金額,中央主管機關及財政 部應每 2 年邀集財政、經濟、公共衛生及相關領域學者專家,依下列因素評估一次,包括:(1)可 歸因於吸菸之疾病,其罹病率、死亡率及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2)菸品消費量及吸菸率;(3) 菸品稅捐占平均菸品零售價之比率;(4)國民所得及物價指數;(5)其他影響菸品價格及菸害防 制之相關因素。」,再依同法第 4 條第 3 項規定:「第 1 項金額,經中央主管機關及財政部依前項 規定評估結果,認有調高必要時,應報請行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審查通過。」,未來亦將依據菸 害防制法第 4 條規定,每 2 年進行菸捐評估。 61 減少菸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