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財政部賦稅署70週年紀念專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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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
BANK
2. 執行情形
財政部 簽約國主管機關
M.O.F.
銀行就外國稅務居住者的金融帳戶進行盡職審查,審查後向國稅 局申報「應申報帳戶」相關資訊,再由財政部依據相關條約或協 議,每年定期和簽約國的主管機關互惠自動交換這些帳戶資訊。
CRS 共同申報準則制度 國際間依據條約或協定,為稅務用途進行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規範金融機構執行盡職
審查及申報的共同準則,藉此防杜納稅義務人將所得或財產隱匿在外國金融機構規避稅負。
國稅局
National Taxation Bureau
鑑於上開 5 項反避稅制度均屬國際新制度,且對我國個人、企業或銀行業均有所影響,為 使新制順利推動,並讓納稅義務人瞭解知悉,財政部於 106 年 8 月 29 日成立「反避稅制度推 動工作小組」,分就法規面、稽徵作業面、資訊電作面、訓練及宣導面分組進行完善法規、核 定相關申報書表、規劃實務作業程序、資訊系統、資安措施與申報平臺,俾使新稅制順利推行。 另舉辦多場對外宣導與講習會,期使民眾更瞭解新制內容並消除外界對新制可能產生之疑慮。
反避稅制度之建立已是全球趨勢,配合國際反避稅趨勢,我國亦積極檢視不合時宜稅 制,滾動檢討相關法令,完備國內反避稅制度。
( 四 ) 參與國際組織
本署積極參與各種國際稅務組織,深入研究先進國 家的賦稅制度與稅務行政工作。藉由各國財稅官員與專 家學者的持續交流,期介紹推廣我國成功的財稅改革經 驗,拓展實質關係。
1. 亞太賦稅暨投資研究中心 (Asian-Pacific Tax and Investment Research Centre, APTIRC)
82 年 11 月財政部稅制委員會執行秘書于明宜 前往新加坡參與 ARTIRC 年度理事會
APTIRC 成立期間係 71 年至 84 年,總部設於新加坡,由亞洲國家部分稅務官員、專家 學者及實務界人士所組成,是亞太地區專門從事賦稅與投資研究的非營利機構,主要宗旨係 促進亞太地區國家間,針對賦稅、投資、法律及政策等議題之研究。
77 年,我國以中華民國(臺灣)(Republic of China(Taiwan))的名義加入,79 年並 且在臺北舉辦該會第 7 屆年會,財政部王前部長建煊親自出席致詞,該次會議共有泰國、馬 來西亞、印尼、菲律賓、澳洲、紐西蘭、越南、新加坡等 9 國提出報告,也是我國首度主辦 大型國際性租稅會議;我國共計參加過 6 次 APTIRC 相關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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