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 - 財政部賦稅署70週年紀念專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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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接軌國際趨勢
( 一 ) 成立專責單位,整合涉外業務
本署所得稅組原負責辦理國際間避免所得稅重複課稅及防杜逃漏之租稅 協定洽簽業務,嗣配合行政院組織再造,並因應全球化及國際化趨勢,財政 部依全新業務需求功能,規劃調整單位配置,將稅制委員會辦理國際財政合 作與交流、本署辦理洽簽租稅協定、關政司辦理國際關務合作等業務及人員 整併,於 102 年 1 月 1 日成立國際財政司,定位為國際財政事務專責機構, 期能促進國際財政、稅務與關務合作與交流,整合國際財政專業人才與談判 技巧人才,強化國際財政關係與財政外交,俾益協助提升我國企業及產業之 國際競爭力。
( 二 ) 簽訂租稅協定,避免重複課稅
1. 緣起
為避免跨境經濟活動所得遭雙重課稅、保障投資廠商及人民權益、促 進雙方投資、拓展經貿活動、增進兩國人民之友誼、強化稅務合作關係, 我國參照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及聯合國(UN)稅約範本,並考 量雙方之政治、財政、經濟及貿易關係,積極推動簽署租稅協定,以營造 友善投資環境;另為因應國際新資訊透明標準,106 年起按已簽署生效租 稅協定資訊交換機制,積極強化與協定夥伴國稅務合作關係。
2. 簽訂成效
我國政治外交特殊性,有意與我國洽簽租稅協定國家或地區需克服其 國內程序問題,爰推動不易且期程長。截至 108 年 10 月 31 日止,結合外 交部、經濟部、駐外館處等努力,我國簽署生效之全面性所得稅協定計 32 個;海、空或海空國際運輸所得互免所得稅單項協定計 13 個。
臺加 ( 加拿大 ) 租稅協議簽署合影
接軌國際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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