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 - 財政部賦稅署70週年紀念專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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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強化納稅者權益保護
( 一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1. 緣起
(1) 國家賦稅權之正當性應來自於公平合理稅制及程序正義,稅捐稽徵不應 僅在強調財政收入及行政效率,更應兼顧納稅者程序及實體權益之保 障,舉凡現代法治國家,例如英、美、法等國,均普遍訂有納稅者權 利法案,納稅者權利保護已為普世價值。95 年間民間團體開始積極倡 議以「專法」推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立法委員亦提出相關法案,考 量當時氛圍未臻成熟,為避免倉促立法,反而產生負面影響,本署爰 持續蒐集各界意見,期進一步凝聚修法共識。
(2) 為回應外界對於稅制改革之殷切期盼及對納稅者權利保護之重視,行 政院於 97 年 6 月 30 日成立「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將「納稅人 權利保護之研究」納為研究議題,委託臺灣大學研究,並依 98 年 3 月 31 日「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第 5 次會議決議,於稅捐稽徵法增訂 「納稅義務人權利之保護」專章;至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組織及納稅 者權利保護官部分,考量與政府組織精簡方向有違,列為長期性措施。 為落實上開會議決議,本署於 98 年擬具「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 草案,嗣於 99 年 1 月 6 日增訂公布「納稅義務人權利之保護」第 1 章 之 1 章名及第 11 條之 3 至第 11 條之 7 條文。
(3) 鑑於制定納稅者權利保護「專法」已成為當代法治先進國家共認之基本 原則與立法潮流,立法委員參考先進國家立法例及我國稽徵實務現存 爭議,提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下稱納保法 ) 草案,於 105 年 12 月 9 日經立法院完成三讀通過,並於同年 12 月 28 日經總統公布,自 106 年 12 月 28 日施行。
2. 推動歷程
為利納保法周延完善,符合實際需要,立法過程中本署持續積極參與 相關公聽會或研討會,廣泛蒐集各方意見凝聚共識。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啟動記者會
強化納稅者權益保護
財政部賦稅署 週年紀念專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