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2 - 財政部賦稅署70週年紀念專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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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 98 年
05.27 配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租稅減免落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部分條文。
自 99 年度調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單一稅率 20%,綜合所得稅稅率為 40%、
30%、20%、12%、5%,適用稅率 5%之課稅級距提高為 50 萬元。 修正公布「稅捐稽徵法」第 47 條,增訂登記之負責人與實際負責業務之人不同
      時,以實際負責業務之人為準。
06.01 訂定發布「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辦理菸酒稅法第八條調降蒸餾酒菸酒稅額滯銷存 貨退稅作業要點」。
06.03 增訂公布「貨物稅條例」第 12 條之 2,免徵低底盤、天然氣、油電混合動力、 電動公共汽車及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貨物稅。
06.10 修正公布「記帳士法」第 4 條及第 39 條,因應民法總則編修正禁治產及監護之規定, 配合修正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不得充任記帳士,並自 98.11.23 施行。
08.13 訂定發布「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電子申報作業要點」、「娛樂稅自動報繳及臨 時公演電子申報作業要點」、「印花稅彙總繳納及大額憑證繳款電子申報作業要 點」。
08.18 訂定發布「房屋稅及地價稅電子申辦作業要點」。
09.04 訂定發布「莫拉克颱風災區內土地及建築物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辦法」。 09.10 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接任賦稅改革委員會召集人。
12.18 與以色列簽署全面性租稅協定, 自 98.12.24 生效。
臺以租稅協定在財政部李前部長述德見 證下,由駐台北以色列經濟文化辦事處 代表甘若飛代表以方在臺北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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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結束,歷時 1 年 6 個月。 具體建議與成果 :
1. 提出短、中、長期之整套賦稅改革方案。
2. 配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落日,調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及調高綜合所得稅
各項扣除額。
3. 取消軍教薪資所得身分別免稅。
4. 能源及環境稅規劃採 10 年滾動逐年推動。
5. 實施噸位稅。
6. 檢討土地稅及房屋稅之課徵與減免。
7. 簡化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等稅政。 8. 強化對納稅人權利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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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賦稅署 週年紀念專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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