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2020 期貨交易人教育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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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期貨契約」與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小型期貨契約」介紹
臺灣期貨交易所上市之期貨契約中, 以標的物為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 價指數期貨為大宗,其中,又以合約規格 大小分別推出「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 期貨契約」(以下簡稱大臺指,契約規格 詳 期 交 所 官 網 https://www.taifex.com.tw/ cht/2/tX)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小 型期貨契約」(以下簡稱小臺指,契約規
四、如何計算期貨交易損益
期貨交易建立部位前,依規定必須先 存入保證金才能建立部位,假設交易人計 畫進場交易大臺指,首先交易人必須先入 金新臺幣 148,000 元(109 年 5 月 14 日臺 灣期貨交易所公告)以上之金額。
入金完成後權益數為 148,000 元,隨 後於 5 月 14 日上午賣出一口六月大臺指, 成交價為 10,570 點。
5 月 14 日收盤結算價 10,673,依據 合約規格,大臺指最小升降單位 1 點為新 臺幣 200 元,結算後當日損失 20,600 元 (10,570-10,673) x 200=-20,600, 權 益 數 減 少至 127,400 元。
5月15日收盤結算,結算價漲 到10,800,部位當日再損失25,400元
格 詳 期 交 所 官 網 https://www.taifex.com. tw/cht/2/mTX),大臺指與小臺指之間合 約規格存有 1:4 之關係,且兩契約的買賣 部位可以申請互抵,例如:1 口大臺指買 進部位可以申請以 4 口小臺指賣出部位平 倉沖銷,建議交易人在交易前向期貨商詢 問相關規定。
((10,673-10,800)x200=-25,400), 權 益 數再減至 102,000 元,已低於維持保證金 113,000 元,期貨商在結算後會發出補繳 46,000 元的追繳通知。
5 月 18 日交易人甲存入保證金 46,000 元,同時結算價格跌回 10,300,部位 當 日 獲 利 100,000 元((10,800-10,300) x200=100,000),加計入金及獲利合計權 益數 248,000 元。
5 月 19 日交易人甲於 10,500 買進平 倉,部位當日損失 40,000 元,本次交易結 果為累計獲利 14,000 元((10,570-10,500) *200=14,000,不計交易稅及手續費)。
整個交易過程之保證金需求變化及損 益情形請詳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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