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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臺北市非營利幼兒園 園務管理手冊 - 園務行政 物盤點、財物檢修及財物報廢等 5 個項目,分 財物管理 項說明如下。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依《非營利幼兒園實施 辦法》辦理到園訪視及績效考評以訪查教保服 務情形,並確認購置之代管財產 ( 如 : 設施設 備、圖書、教具及玩具 ... 等 ) 皆專用於幼兒園。 為了落實各園財物管理,各園需訂定《環境資 源管理辦法》( 附錄 1-4-1) 供小組到園審視, 其內容包含維護項目、定期檢修、定期清點及 後續處理等項目,另各園須提供財產清冊 ( 含 代管財產 )、行事曆、定期檢修及清點相關紀 錄 ( 其內容及格式由非營利幼兒園定之 ),每 學期至少 1 次檢查全園設施設備之安全性,對 於不符安全、待修或汰換者,應留有處理情形 之記錄。本章將分就財物採購、財物清冊、財 表 4 臺北市非營利幼兒園財務會計管理作業運用工具清單  一、 財物採購 ( 一 )重點原則 1. 教育部 ( 局 ) 補助款經費購置資產部分, 應依相關規定辦理。 2. 採購財產 ( 指單價新臺幣 1 萬元以上之 設施設備 )、物品 ( 指單價未滿 1 萬之消 耗品 ),應有送貨單據或製作驗收紀錄。 3. 幼兒園與辦理單位或關係人之交易事項 應充分揭露。 4. 財產若需經多項配備組合方能使用,應 以整組、整套做為登記財產金額,詳填 該財產組合之內容,並由請購單位依行 政流程報請核准。 項次 項目 運用工具名稱 編號  一 財物採購 二 財物清冊 三 財物盤點 四 財物檢修 五 財物報廢 1.環境資源管理辦法 2.請購修繕單 3.財產清冊 4.教材教具清冊 5.硬體設備財產清冊 6.圖書財產清冊 7.非消耗性物品增加單 8.盤點清冊 9.財產移動單 10.物品借用登記表 11.物品增減結存清冊 12.非營利幼兒園財產物品報廢申請清冊(含照片) 附錄1-4-1 附錄1-4-2 附錄1-4-3 附錄1-4-4 附錄1-4-5 附錄1-4-6 附錄1-4-7 附錄1-4-8 附錄1-4-9 附錄1-4-10           附錄1-4-11 附錄1-4-12    附錄1-4-13 附錄1-4-14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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