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7 - 2019年臺灣菸害防制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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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率 許多老菸槍認為吸菸是個人基本人權,也誤以為菸害只有在吸菸的當下發生,只要轉換場所、 打開窗戶通風就沒事,這其實是誤解,即使是在室內通風處吸菸,仍會產生二手菸、三手菸且均屬 致癌物,任何濃度均會危及身邊的人。 我國實施菸害防制法後,政府機關致力於許多菸害防制政策與策略,已陸續規範高級中等學 校以下學校,及大多數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止吸菸,讓 18 歲以上成人的室內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 率自 2008 年 27.8% 大幅下降至 2018 年的 3.6%,室內外禁菸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率自 2008 年 23.7% 明顯下降至 2018 年的 5.4%;禁菸法令對國人在禁菸場所免於受到二手菸暴露之保護力已達 94.6%。然而隨著國人守法不在室內吸菸,因吸菸者改到室外非禁菸範圍之公共場所吸菸,致該等場 所二手菸暴露率由 2008 年 36.2% 攀升至 2018 年的 45.6%。(圖 3-5) 深入分析研究,二手菸暴露者表示最常有人在面前吸菸的室內外公共場所依次為「馬路上、街 上、騎樓等戶外通行場所」(26.3%)、「餐飲店室外、露天餐飲店、戶外婚喪喜慶場合」(8.9%)、 「公園及風景區」(7.4%)以及「夜市、路邊攤、露天菜市場」(4.6%)。 圖 3-5 成年人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率趨勢 室內公共場所二手菸 法定禁菸公共場所二手菸 室外公共場所二手菸 2009年1月菸害防制法新規定 34.3 40.9 9.0 9.1 8.2 8.3 9.2 7.8 7.2 6.1 6.2 8.2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100 80 60 % 0 禁菸公共場所二手菸 保護率已達 94.6% 2014年4月國家公園禁菸 6月新版警示圖文 55.0 7.5 7.7 6.2 6.4 2014 2015 58.5 40.0 41.1 54.6 40 20 34.0 35.0 36.2 31.3 30.5 27.8 30.3 50.4 49.8 45.6 6.5 6.4 5.3 5.3 2016 2017 29.0 23.7 2006 2007 2008 5.4 3.6 2018 年 註: 1. 資料來源:國民健康署歷年「國人吸菸行為調查」,分析對象為 18 歲以上成人。 2. 定義: a.室內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定義:係指在過去一個禮拜內,在家裡及工作場所以外的室內公共場所中有人在面前吸菸。 b.室外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定義:係指在過去一個禮拜內,在家裡及工作場所以外的室外公共場所中有人在面前吸菸。 c. 法定禁菸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定義:係指在過去一個禮拜內,在家裡及工作場所以外的菸害防制法規定之室內外禁菸公共場所中有他人在 面前吸菸。 3. 問卷題目: a. 2006 至 2007 年 問 卷 題 目:「 在 過 去 一 個 禮 拜 內, 您 在 家 裡 及 工 作 場 所 以 外 的 公 共 場 所, 有 沒 有 人 在 您 面 前 吸 菸 ?」「 最 常 有 人 在 您 面 前 吸菸的公共場所是在哪裡 ?(複選不提示,訪員請追問,最多複選 3 項)(但不包括您的家裡及工作場所)」。上述題若「回答有公共場所 二手菸暴露但未提供暴露場所者」以及「未回答有否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且未提供暴露場所者」,以及回答「不知道」與「拒答」者皆為 遺漏值。 b. 2008 至 2018 年問卷題目:「在過去一個禮拜內,您在家裡及上班地點以外的公共場所,有沒有人在您的面前吸菸?(聞到菸味也算)(公 共場所:在食衣住行育樂方面等可供大眾出入的場所)」、「除了吸菸室以外,請問最常有人在您面前吸菸的公共場所是在哪裡?(複選 不提示,訪員請追問,最多複選 3 項)(但不包括您的家裡及工作場所)」。上述題若「回答有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但未提供暴露場所者」 以及「未回答有否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且未提供暴露場所者」,以及回答「不知道 / 不確定」與「拒答」者皆為遺漏值。 4. 歷年均以臺灣地區 2000 年主計總處戶口普查資料為標準,並依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及居住地區特性進行資料加權。 85 () 研究、監測與國際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