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2 - 2019年臺灣菸害防制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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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高級中等學校 : 已納入「健康與護理」課程綱要,使學生了解成癮藥物在醫療上的正確使用, 以及物質濫用對個人、家庭與社會所造成的危害,並具備解決問題及拒絕技巧,避免濫用 成癮物質。 c. 研發菸害(含電子煙)及檳害防制數位教材及線上互動課程模組,並置於教育部國民及學 前教育署菸、檳危害防制教育網站,供各校下載使用。 d.如發現學生吸食或攜帶電子煙,協請相關單位追查校園電子煙來源,並協助電子煙戒治諮 商、輔導,若其成分含有尼古丁,則轉介醫療單位施行二代戒菸服務;若其成分含有毒品, 則比照「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輔導作業流程」辦理。 7.交通部:2018 年辦理電子煙防制教育訓練或宣導活動共計 414 場,計 1 萬 613 人次。 8.國防部:於 2018 年 2 月 7 日令頒「國軍 2018 年度菸害暨檳榔防制工作實施計畫」,已將電子煙 納入防制目標。2018 年度國軍共計辦理 250 場次專業衛教宣導講習,宣教人數達 37,324 員;另 針對軍事院校辦理衛教宣導講習共計 41 場次,宣教人數達 9,823 員。2018 年菸害暨檳榔防制輔 導員培訓,共計辦理 8 場次,培訓人員計 453 員。2018 年菸害暨檳榔防制輔導員成果發表會,共 計辦理 4 場次,培訓人員計 492 員,均納入電子煙防制教育訓練。 本署已研擬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擬增訂電子煙定義,並將電子煙納入「吸菸」、「菸品廣告」 及「菸品贊助」定義內,以明文禁止於禁菸場所吸食及禁止廣告、贊助與未滿 18 歲者及孕婦使用電 子煙,並明定不得供應電子煙予未滿 18 歲者。該修正草案業經立法院於 2017 年 12 月 29 日完成一 讀程序,已提案將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列為立法院第 9 屆第 7 會期優先法案,未來修法後,對於電 子煙管理將有更明確的規範。 菸品成分管制與規定 菸品檢測暨研究發展 菸品排放物標準 鑑於菸品燃燒後排放危害人體健康物質,如尼古丁、焦油及一氧化碳等,我國於 2009 年 3 月 27 日依新修正《菸害防制法》第 8 條授權訂定「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該辦 法第 7 條規定,自 2009 年 4 月 1 日起每支紙菸之尼古丁、焦油最高許可含量,調整分別為 1 毫克 / 支、 10 毫克 / 支。 研發菸品檢測技術 發展檢驗技術為逐年建立檢測市售紙菸中尼古丁、焦油及一氧化碳含量趨勢變化之監測技術,並 研發紙菸主菸流中致癌物質亞硝胺(N- 亞硝基降菸鹼(NNN)、4- 甲基亞硝胺 -1-3- 吡啶基 -1- 丁酮 (NNK)、N- 亞硝基新菸鹼(NAT)和 N- 亞硝基新菸草鹼(NAB)檢驗方法及含量,菸葉中重金屬 (砷、鎘、鉻、鉛、汞、鎳及硒)含量監測調查,除收集國際菸品技術發展及管制趨勢外,並對菸品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