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4 - 財政部賦稅署70週年紀念專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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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6年
03.22 訂定發布「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銷 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應申請稅籍登記之年銷售額基準」,自 106.05.01 生效。
04.26 修正公布「證券交易稅條例」,增訂第 2 條之 2,當日沖銷現股證劵交易稅稅率 為 1.5‰。
05.10 修正公布「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增訂第 12 條之 1;並修正部分條文。建立個 人 CFC 之反避稅制度。
修正公布「遺產及贈與稅法」,增訂第 58 條之 2;並修正第 12 條之 1、第 13 條及第 19 條。配合長照財源籌措,將遺產稅及贈與稅由單一稅率 10% 調整為 10%、15%、及 20% 三級累進稅率。
修正公布「菸酒稅法」,增訂第 20 條之 1;並修正第 7 條及第 20 條。配合長照財源籌措,將各類菸品應徵稅 額由原每千支 ( 每公斤 ) 徵收 590 元調增為每千支 ( 每 公斤 ) 徵收 1,590 元,行政院定自 106.06.12 施行。
菸品宣導海報
05.23 訂定發布「實際管理處所適用辦法」。
06.14 修正公布「稅捐稽徵法」,增訂第 5 條之 1 及第 46 條之 1。
明定財政部得本互惠原則與其他國家 ( 地區 ) 簽訂稅務用途資訊 ( 含金融帳戶資 訊 ) 交換、蒐集資訊及提供予締約他方之方式並免除保密義務及應配合提供資訊 者未盡協力義務或盡職審查義務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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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 112 條修正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51 條修正案、「加 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50 條、第 60 條修正案、「菸酒稅法」第 18 條、 第 23 條修正案及「貨物稅條例」第 31 條修正案。配合司法院釋字第 356 號、第 616 號及第 746 號解釋,併同檢討刪除滯報金、怠報金及滯納金加徵利息等規定。
07.14 訂定發布「電子支付機構申請辦理代使用者指定帳戶並記錄無實體電子發票中獎 獎金儲值情形作業規定」。
09.08 訂定發布「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自 106.12.28 施行。
09.14 訂定發布「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資格及選任要點」,自 106.12.28 生效。
訂定發布「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辦理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作業要點」,自 106.12.28 生效。
訂定發布「稅捐稽徵機關調查程序應行注意事項」,自 106.12.28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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