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2018-19全民健康保險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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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年報 2018-2019 ANNUAL REPORT
Chapter 2 全民有保 財務永續
Universal Coverage and Financial Sustainability
全民有保 就醫平權
政府開辦全民健康保險的初衷,即在透過 自助、互助制度,將全體國民納入健康保障。 因此舉凡健康保險開辦前非屬工作人口的眷 屬、榮民及無職業者,含婦女、學生、孩童、 老人等,使人人均能享有平等就醫的權利,當 民眾罹患疾病、發生傷害事故、或生育,均可 獲得醫療服務。在此前提下,凡具有中華民國 國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6個月以上的民 眾,以及在臺灣地區出生之新生兒,都必須參 加全民健保。保險對象分為6類(表2-1),以 作為保險費計算的基礎。
全民健康保險也隨著社會客觀環境的改 變,在人權與公平的考量下,歷經數次修法, 逐步擴大加保對象,包括新住民、長期在臺居 留的白領外籍人士、僑生及外籍生、軍人等均 納入健保體系。
二代健保施行後,為全面落實平等醫療服 務及就醫之權利,矯正機關之受刑人亦納入健 保納保範圍內;本國人久居海外返國重新設籍 欲參加健保時,必須有在2年內參加健保的紀 錄,或是在臺灣設籍滿6個月才能加入健保; 外籍人士也必須在臺灣連續居留滿6個月始可 加入健保,以符合社會公平正義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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