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原視界vol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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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封面故事
共星共碟計畫改善收視不良
「原民台」開台
現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 的王瑞盈,民國93年從原民會秘書室轉任 社教科科長,便承接了一項重大責任:讓 「原民台」(時稱原民台,96年改稱原 視)順利開台。
早在民國91年,政府為保障原住民族 的傳播權,而有專屬頻道的規劃,編列3 億3千萬元的製播預算,「但是這筆錢被 立法院凍結了,因為臺灣多山,無線電波 無法穿透山脈到達全臺748個部落地區, 導致大部分部落無法收到電視訊號,立委 便質疑如果收訊問題無法解決,原住民無 法收看『原民台』,那麼成立電視台的意 義為何?」王瑞盈回憶道。
因此,如何成功改善山區部落60% 收視不良的問題,讓預算解凍,使「原民 台」可以順利開播,便成為他迫切要解決 的問題。
產官學通力合作下,原民會與當時的 行政院新聞局、中華電信,以及政治大學 新聞系教授陳清河,提出「共星共碟」計 畫,租用專屬衛星傳送無線電視節目,並 為10,029戶收視不良(完全無法收視任何
一台電視)的原住民用戶裝設俗稱「小耳朵」的衛星接收器, 藉由衛星直接將收視訊號傳遞給位於山區的住戶,成功改善 收視不良的問題,預算因而順利解凍。94年7月1日,「原民 台」由臺視文化公司得標,順利開台。
「原民台」成立之後,原民會更積極推動共星共碟計畫, 持續裝設小耳朵,以3億5千萬元的預算,進一步再改善只能 收視部分無線電視台訊號的7萬5,000戶的收訊問題。「原住民 族媒體近用權的實踐,必須先解決收視訊號不良的問題,這是 必然的進程,也是政府一貫推動的政策。」王瑞盈表示。
「公共性」與「族群主體性」抉擇
原文會成立
「原民台」由臺視製播一年之後,轉由東森電視台得標, 而此時台內人員的編制也從最初的53人擴增至89人。民國95 年,《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通過,所有公營電視台依 規定交由公共電視經營,因此在96年,原視正式成為公廣集 團的一份子。
但這樣的修法也引發了另一波的聲音:原住民族非公視主 要經營成員,由公視經營原視,「族群主體性」何在?王瑞盈 表示:「當時這個問題一直在反覆辯論,究竟『公共族群媒 體』的經營該以族群主體性為主,還是以公共性為主?」
原視由公視經營保障了媒體的「公共性」,但如要確保其 「族群主體性」,就必須要回到《原基法》與《原教法》所賦 與的法源依據:「成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以 經營原住民族專屬頻道及經營文化傳播媒體事業。」為完成法 律交付的權責,原民會開始草擬原文會的設置條例,期待能依
跳脫媒體經營框架, 原民會以「推動文化藝術及人才培育」為由重新向行政院提報法案, 獲得採納,並轉請立法院審議,而這一次, 他們取得的成果,是令人雀躍的「通過」二字, 98年9月,原文會正式成立。
文化的種子,從中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