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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年鑑
處,訪問輔導之重點為法制作業程序、國家
賠償案件、行政救濟案件及政風處檢視事項,
以提升各機關之執法及行政救濟案件效能。
2.
與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賡續合辦
3
場
次「行政救濟法研習班」及
2
場次「訴願實
務研習班」。
(
六)推動學術實務交流
1.
民國
102
年
6
月
20
日及
21
日與新北市政府、
臺中市政府、臺南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共同
舉辦「
102
年度五都法制及行政救濟業務研
討會」,邀請學者、專家、各政府機關參與。
2.
民國
102
年
6
月
27
日與新北市政府舉辦「雙
北訴願實務研討會」,邀請學者、專家、各
政府機關參與。
(
七)推動降低臺北市政府訴願決定逾
3
個月案件比率計畫
自民國
98
年
7
月份起實施「降低訴願決
定逾
3
個月案件數占全部訴願決定案件數之比
率」專案計畫,採取各種策略,以
3
個月內辦
結訴願案件為努力方向,期訴願案件速審速決,
保障民眾權益,全面提升服務品質。
102
年逾
3
個月辦結案件之比率為
0.06%
,
且均未逾
5
個月。
「
清廉」是臺北市政府最珍貴的資產,建
立一個清廉值得信賴的政府,提升市民對市政
廉潔滿意度,建構廉能政治新典範。臺北市政
府政風處秉持臺北市市長郝龍斌清廉執政之決
心,整合既有之市政平臺,透過對決策及行政
程序風險評估,研擬各項興革意見,積極防杜
貪瀆事件之發生,全力推展各項廉政工作,強
化內部管理機制與培育外部監督力量,塑造臺
北市成為國際性之廉潔城市。檢肅貪瀆、澄清
吏治,建立「廉潔」、「效能」、「便民」的
政府。
一、透過廉政肅貪中心平臺運作,
建立課責、監督機制
廉政肅貪中心是藉以整合臺北市現有各機
關的業務稽核、調查、檢核、評估等作為之府
級工作平臺,以掌握狀況、預防優先、興利革
新、明快處置、外部監督為工作原則;以提升
處理層級,兼具機先發掘貪瀆、迅速調查處理
違失案件及提供防弊興革建議功能。中心主任
由臺北市市長兼任,副主任由副市長及外部專
家學者兼任,另遴聘有數位外部專家學者擔任
委員,藉以參與監督並提供各專業領域之建議。
民國
102
年會報已針對臺北市施工查核情形、
採購稽核執行情形、內控督導情形進行報告,
並擇定重大受矚目案件之權責機關進行報告檢
討,以達跨機關整合防貪功能。除設置檢舉熱
線,受理民眾以市話或手機直撥「
1999
臺北市
民當家熱線」轉「
1743
」(
一起肅貪)檢舉貪
瀆違失案件外,另訂定《臺北市政府獎勵檢舉
廉潔政府
Part 5
102
年度五都法制及行政救濟業務研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