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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預防犯罪發生,維護民眾安全
一)加強預防犯罪宣導
民國
102
年辦理犯罪預防宣導活動
6,262
場次,
102
年「犯罪預防日」由
14
個分局分
2
區辦理
2
場犯罪預防宣導嘉年華會活動,
6
15
日假信義區香堤廣場,舉辦「打擊犯罪 全民
SAFE
犯罪預防嘉年華活動,
8
10
日假
中正區臺北車站
1
樓中央大廳舉辦「預防犯罪
大家作伙」犯罪預防嘉年華活動,
2
場活動吸
引上萬市民熱情參與,犯罪預防觀念宣導成效
良好。
二)落實保護少年措施
1.
民國
102
年執行「預防犯罪宣導團─校園巡
迴宣導」
314
場次,寒、暑假期間,舉辦高
關懷少年團體輔導活動共
2
場次及暑期大型
犯罪預防宣導活動
1
場次;另落實少輔組輔
導功能,加強列管少年輔導工作。開案輔導
觸法少年
1,030
人、中輟少年
290
人、虞犯
少年
3
人、高關懷少年
216
人,計
1,539
人,
運用社工專業,協助防治少年偏差行為。
2.
民國
102
年執行校園訪問數
4,309
次、校
園安全維護勤務
2,832
人次、校外巡查勤務
888
班次、尋獲中輟學生
284
名。
3.
民國
102
年執行「加強保護少年措施」工作
2,729
次,臨檢場所
2
598
家,勸導
登記少年不良行為
5,739
人,移送臺北市政
府社會局或衛生局裁處違規
40
46
人,移
送地方法院簡易庭或產業發展局裁處
364
415
人,查獲無照或違規營業移送主管機關
處理者
48
56
人。
三)保障婦幼安全
1.
協助家庭暴力被害人聲請保護令,提供諮詢,
至幼稚園進行婦幼安全宣導
寒假少年團體輔導活動
青春專案犯罪預防宣導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