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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期貨交易人教育宣導文宣系列 五
快速了解 期貨特性與交易
一、入門第一課∼瞭解股票投資與期貨交易結算制度不同
我國期貨商可接受的期貨交易委託,可分為國外期貨交易商品及國內期貨交 易商品,國外期貨可交易的商品包括外匯類、利率類、指數類、農產品類、金屬 類及商品類等,國內期貨市場交易商品則有股票市場相關商品(例如加權指數期 貨及個股期貨等)、商品類(例如黃金期貨、布蘭特原油期貨)及商品類(例如 美元兌人民幣期貨、歐元對美元期貨等)。
因為國內期貨市場以股票市場相關商品為交易量大宗,因此,大部分交易人 可能會誤認期貨交易與證券投資是一樣的,只是期貨交易帳戶要先支付較低百分 比之價金才可以下單買賣而已,這種股票買賣的觀念直接轉移至期貨交易,會讓 交易人在交易期貨時,面臨高度的資金運用風險。事實是交易期貨要先存入保證 金,這保證金在期貨部位成交後,權益還是屬交易人所有,期貨交易並無支付價 金,所以股票投資與期貨交易最重要的差異是結算制度不同。
股票投資 T+2 日交割完成後,在尚未賣出前,不管價格如何波動,投資人的 帳戶都不會有金流產生,相反的期貨交易的每日結算(Mark to market)制,會 使擁有期貨部位的交易人帳戶現金,隨著該部位市場價格波動而有增減,當行情 有利於期貨部位時,雖然沒有平倉,但每日收盤結算後,帳戶權益數就會增加; 反之,當行情不利於留倉部位時,帳戶權益數就會減少,就會產生被要求補保證 金的壓力。期貨商為確保每日結算安全,在盤中也會控管交易人帳戶的權益水位, 當權益數低於一定水位時,期貨商會將交易人部位代為沖銷(俗稱砍倉),如遇 市場價格波動幅度大或流動性不佳時,代為沖銷結果也可能出現超額損失,此超 額損失金額依受託契約約定,交易人必須完全承受,所以不賣就不賠的觀念不能 轉移至期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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