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2020 期貨交易人教育宣導
P. 16

 預測相一致(收斂),即買進的合約價格 走高,賣出的契約價格走低,那麼交易人 可從兩商品價格間的關係變動中獲利。
以下簡單說明幾類常見之套利交易:
1. 股票期貨及標的證券套利策略
此種套利策略的執行主要是看股票期 貨和現貨之間的價差變化,價差過大,就 有套利空間。我國期貨市場與證券市場分 屬不同的集中市場,交易成本或市場參與 者不盡相同,當股票期貨價格被低估時, 造成逆價差過大,同時預期未來價差將收 斂時,就能買進股票期貨並同時賣出等值 現貨股票,這就稱之為套利交易。
2. 小型股票期貨與標準型股票期貨契約之 套利
期交所就部分高價股之股票期貨推出 小型股票期貨契約,如大立光、祥碩、精 華等皆有原本標準型 2,000 股,另推出 100 股之小型契約,交易人可透過標準型契約 和小型契約,其價格變化可能不完全相同, 進行套利。
3. 股票期貨與同標的可轉債套利
股票期貨部分標的公司有其他相關 商品,如證券市場多有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Convertible Bond,CB), 可 轉 換 公 司 在處於深度價內(股價遠高於轉換價值), 或有折價情形發生時,透過折價之買進可 轉換公司債,賣出相對應數量之股票期貨,
待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成標的證券後,同時 於集中市場買進期貨、賣出股票,則可賺 取轉換公司債折價之利益。
(三)價差交易
期貨價差交易是指在買進一期貨契約 的同時,也賣出另一期貨契約的操作方式, 若兩期貨契約的連動性高而出現相同方向 的走勢,則多頭部位的損益與空頭部位的損 益將會有互相抵銷的效果,使價差交易的風 險會小於單獨買進期貨契約或單獨賣出期 貨契約。但若兩期貨契約的價格走勢連動性 不如原先預期,價差交易的風險則不一定會 小於單獨買進期貨契約或單獨賣出期貨契 約。以下簡單說明幾類常見之價差交易:
1. 跨月價差交易
簡單來說,價差定義為「遠月份期貨 價格 - 近月份期貨價格」,期交所股票期 貨掛牌月份為 2 個近月份契約及 3 個接續 之季月份契約,交易人對於標的證券走勢 依近遠期不同有所預期時,即可透過不同 月份之跨月價差進行交易。
2. 配對交易
同產業、同性質之標的,因公司營運 條件不同,價格走勢仍有差異,或可透過 歷史股價走勢之商品進行配對交易,當配 對之期貨價格差異偏離歷史平均水準,則 賣出股價較高之股票期貨、買進股價較低 之股票期貨進行配對交易。




















































































   14   15   16   17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