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109年內政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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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地政機關組織
地政為國家庶政基礎,其工作以配合國家建設、發展經濟、安定社會及確保民眾 財產權益為主。地政業務之中央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在縣市為各直轄市、縣(市)政 府,目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並多設有地政局(處),並於轄區內分設地政事務 所,專責辦理土地登記、測量等地政業務。土地行政組織系統詳如圖5-1。
圖 5-1 土地行政組織系統 各直轄市政府
金門縣政府 地政局 連江縣政府
各縣市政府 地政處
澎湖縣政府 財政處
內政部 國土測繪中心
內政部 土地重劃工程處
各地政事務所 土地開發總隊(處)
各地政事務所
註1 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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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健全地政法制,俾據以解決土地問題,執行土地政策,頒訂地籍、地價、地 權、測量及方域各類地政法規(包括土地法、平均地權條例、土地徵收條例、中華民 國領海及鄰接區法、國土測繪法等)近約200種。
2020 內政概要
OUTLINE OF THE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註 1:金門縣政府及連江縣政府未另設地政事務所。
註 2:臺北市政府地政局下設土地開發總隊,高雄市政府地政局下設土地開發處。
二、制定地政法規
 內政部(地政司) 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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