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2019農委會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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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推動農民職業災害保險 為增進農民職業安全及完備農民社會保險制度,本會依 2018 年 6 月 13 日修正公布之農保條例,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 起施行試辦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下稱農職保),試辦初期加保 對象為農民健康保險(下稱農保)被保險人。自 2019 年 8 月 7 日起,從事農業工作的勞軍公教退休人員,或國人外籍配偶、 陸籍配偶,也可依健保第三類被保險人身分申請參加農職保。 2019 年度累計有 23 萬 9,848 人參加農職保。農職保相關給付 申請案件計有 4,011 件,其中傷害給付暨就醫津貼件數 3,876 件、身心障礙給付件數 29 件、喪葬津貼件數 106 件。經勞動 部勞工保險局審查核定按職業傷害核給分別為傷害給付暨就醫 津貼件數 2,424 件、身心障礙給付件數 12 件、喪葬津貼件數 42 件。 二、精進農民健康保險制度 為推動「小地主大專業農」政策,本會於 2008 年 11 月 26 日修正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 7 條第 3 款規定,修正前已參加 農保之被保險人,年滿 65 歲且年資累計 15 年以上將其所有全 部農地委由主管機關指定單位協助辦理移轉或出租,致未繼續 從事農業工作者,得繼續參加農保。另 2019 年 2 月 13 日令釋, 其配偶、直系血親、翁姑或媳婦以該老農配合農業政策移轉或 出租之農地加保農保,且符合年滿 65 歲且年資 15 年以上等條 件者,亦得繼續參加農保。 為保障以口頭約定使用他人農地耕作之實際耕作者(下稱 實耕者)參加農保權益,2018 年修正「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 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及訂定「實際耕 作者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認定作業要點」,規定其得向本會各區 農業改良場申請核發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證明,據以參加農 保。另 2019 年修正該要點,將從農工作證明效期延長為 3 年, 以減輕實耕者每年申請之負擔。2019 年本會各區農業改良場累 計受理申請 322 件,核發從農工作證明 237 件。      12 耕耘‧走田間鄉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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