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2019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年報
P. 51

   肆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 PART 4
為保障遭遇職業災害勞工之權益,本署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相 關規定提供參加勞保及未參加勞保之勞工及其家屬各項生活津貼及補助, 並委託專業機構提供職業傷病診治及重建服務,以建構完善的職災勞工整 合服務為目標。
至 2019 年於全國委託建置 10 家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及 83 家網絡醫院, 補助 24 個職業重建服務單位,提供勞工近便的專業服務。另為加強主動服 務職災勞工,持續補助 19 地方政府勞工行政單位推動「職業災害勞工個案 主動服務計畫」,設置 47 名個案管理員,適時提供職災勞工及其家庭個別 化的深度服務,強化轉介各項勞政、社政等協助資源,幫助勞工度過難關, 重新出發。
職業傷病診治與鑑定
建置職業傷病防治網絡
為保障勞工健康與勞動力,本署於全國北、中、南、東區醫學中心設置職業傷 病防治中心,結合各地區醫院職業醫學科之服務量能,建構職業傷病防治網絡及職 業傷病通報系統(職業傷病防治網絡如圖 4-1),將各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與網絡醫 院納入通報範圍,並協助本署辦理職業病鑑定與調查業務。
為協助督導與精進各職業傷病防治中心作業標準與服務品質,於 2007 年成立職 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以提供勞工更為友善便利之職業傷病診治服務。目前職業傷 病防治中心提供服務內容如下:
(一)職業傷病診斷、防治及轉介等服務:
由專業醫療團隊提供職業傷病之工作因果關係診斷、職業病防治、職場母 性諮詢、過勞評估等,另視個案需求,提供個案管理或復工評估、職業重 建轉介等服務。
肆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
  49
49
                   






















































































   49   50   51   52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