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財政部賦稅署70週年紀念專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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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任署長
102
103 06.04
    實施「財政部賦稅署組織法」
修正房屋稅稅率,並得依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銀行業及保 險業營業稅率自 103.7.1 恢復為 5%
施行兩稅合一減半扣抵所得稅制
夫妻非薪資所得可分開計算稅額
刪除財政部賦稅署貨物稅評價委員會設置及職掌規定
建立房地合一課稅制度
刪除「所得稅法」第 14 條之 2,自 105 年 1 月 1 日起證券交易 所得停止課稅
汰舊換新小汽車、機車減徵貨物稅
實施外籍旅客購物退稅委外服務
         吳自心
到任日期
102 年 1 月
卸任日期
105 年 6 月
第十五任署長
李慶華
到任日期
104
105
01.01 01.21
02.04
06.24
12.02
01.06 05.01
             105 07.27
12.28   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建立跨境電
 建立營利事業受控外國公司(CFC)制度及實際管 理處所(PEM)制度
  12.28
商課稅制度
制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106
107
108
04.26   增訂買賣現股當沖證券交易稅減半
  105年6月
調整遺產及贈與稅為三級累進稅率 10%、15% 及 20%,並提高 菸稅,增加稅收用於長照財源
05.10
11.22   大貨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太陽光電模組用玻璃免徵貨物稅
   01.01   實施所得稅制優化方案
09.17   107 年 9 月搬遷至財政部財政園區 ( 景美 )
01.01   實施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措施
06.13   購買新節能家電 ( 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 ) 退還減徵貨物稅
07.24     修正「所得稅法」第 14 條薪資收入可選擇核實減除必要費用 及第 17 條增訂長照特別扣除額
        制定「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
12.25   增列到宅沐浴車免徵貨物稅;延長購買低底盤公共汽車等免徵
貨物稅期限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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