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承 創新 新光金控五十特刊

17 1966 年起,還陸續在全省各縣市交通要衝購置辦公大樓及建 築用地。各地辦公大樓或建築用地的購置,使得外勤人員有 美觀、舒適的辦公場所,也提昇公司的知名度,加強客戶對 公司的信賴。 1969 年 2 月起,公司重新調整「區管理處」制度,劃 分全省區域,各區下設督導區及總務 課、組訓課,負責推展各轄區的新契約 業務,是分區經營之始。 1970 年度更 在中區及南區展業部之下增設區管理 處,加強各區展業部的組織機能。 四、轉向都市發展 公司最初以「鄉村包圍都市」的 「鄉村策略」鞏固事業基盤。 1969 年, 當時將全省劃為五區,此為分 區經營之始。 1969 年 8 月 20 日總經理吳煥堂(左)功成身退,由吳家錄先生(右)接任,交接典禮由常駐 監察人江石頭(中)主持。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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