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承 創新 新光金控五十特刊 - page 35

宣告國內的壽險業與金融業,即將面臨更激烈的競爭與挑戰,
也是本土業者能否成功轉型、更上層樓的契機。
1988
年元月起,外勤組織改採南北分治制度,苗栗
以北的單位劃為北區,歸屬營業部管轄;台中以南包括花蓮、
台東劃為南區,歸屬業務部管轄。收費展業部亦照南北之轄區
拆開分為收費展業部、收費開發部。在上述四個個部室之下,
並各設管理課、組訓課、輔導一課及輔導二課,負責業務之
分析企劃、業績獎勵辦法之推動、人員之考核及訓練等工作,
形成一個完整的銷售體系。
1984
年,公司的商品逐漸朝「年金型」的險種設計,原
因是面對高齡化社會和小家庭制度盛行,加上我國對於老人之
安養、醫療等福利措施未盡完善,老年退休之後,必須自行負
責生活與醫療費用,所以要在壯年時期預做規劃。因應社會趨
勢和大眾需求,設計了多種「年金型」的壽險商品,主要有「吾
愛吾妻終身壽險」、「退休年金終身壽險」、「年年如意終
身壽險」三種,於
1985
年起陸
續推出,為國人的老年生活提供
保障,普受一般民眾歡迎。
1984–1988
年間,有效契
約的成長幅度每年約為
20%
,到
1988
年底止,有效契約額為新
老年人口增加,特別設計「年金型」壽
險商品,為老年生活提供周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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