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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年鑑
一、家戶廚餘回收
臺北市將廚餘分為「堆肥廚餘」與「養豬
廚餘」兩類回收再利用。養豬廚餘以公開招標
方式販售給合格養豬場再利用,民國
102
年提
貨量
5,656.21
公噸,變賣金額新臺幣
798
468
元。堆肥廚餘回收後,先於
3
座垃圾焚化
廠之「廚餘暫存專區」內暫存瀝除部分水分,
經自行翻堆初步醱酵為堆肥半成品,再取出委
託民間堆肥廠及自行堆肥再利用,於
102
12
月止共計收受
6
1,815.86
公噸堆肥廚餘。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參
與設計之都專案,於民國
102
年推動「堆肥廚
餘轉化生質酒精再利用」之先期試驗作業及建
置小規模試驗展示平臺,將堆肥廚餘成功轉化
成生質酒精,並持續小量測試運轉。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將
廚餘堆肥半成品」製作成土壤改良劑,至民
102
12
月底止,已提供領用單位計
1
483
人次、
2,264.18
公噸土壤改良劑,普獲良
好成效。
另為多元處理堆肥廚餘,於臺北市政府環
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完成「廚餘前處理試
驗設施」,以高溫高壓蒸煮方式直接製成可用
於田間使用之土壤改良劑及有機培養液,有效
利用堆肥廚餘。
二、焚化飛灰再利用處理
臺北市垃圾焚化飛灰以往均經穩定化
處理後,飛灰穩定化物經毒性特性溶出程序
TCLP
檢測合格後運至山豬窟垃圾衛生掩埋
場獨立專區掩埋;為推動焚化飛灰再利用,臺
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分別於民
99
100
101
年再利用水洗飛灰
3,300
6,400
1
萬公噸,作為水泥生料替代原料以
產製水泥。另北投及內湖垃圾焚化廠
100
年至
102
年再利用水洗飛灰
3,302
公噸,將焚化飛
灰水洗後再利用作為水泥原料。為持續推廣垃
圾焚化飛灰多元化再利用,內湖垃圾焚化廠於
102
年通過計畫,辦理內湖廠與北投廠各
150
公噸穩定化後飛灰再利用,目前針對製品進行
實驗室試驗,確保混凝土製品之再利用無污染
環境之虞;北投垃圾焚化廠則於民國
102
年通
過水洗灰飛再利用於煉鋼計畫,最大再利用量
530
公噸飛灰,該驗證作業亦正執行中,藉窯
爐攝氏
1,300
℃高溫破壞飛灰中之戴奧辛,飛灰
中重金屬部分則回收,爐渣用於工程填方或道
路骨材,具資源回收效益,以實現資源全回收
之環保願景。
三、溝泥溝土再利用
目前溝泥溝土再利用方式有
2
種,一是委
託土資場將溝泥溝土拌合營建土石方,依工程
回收再利用
Part 3
試用木柵垃圾焚化廠堆肥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