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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事機構及醫政管理
一)醫療資源及醫事人員管理
臺北市計各類醫院
39
家、診所
3,332
家,急性一般病床總開放床數
1
3,481
床,
登記執業醫師
1
2,608
人。平均每萬人口
擁有醫師數
46.99
人,急性一般病床
50.24
床,醫療資源豐富。
二)密醫密護查緝及美容醫學
管理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成立密醫密護專案
稽查工作機動小組進行跨局處(衛生、檢警
單位)專案稽查,以縮短行政、司法查察需
辦理之流程及時間,遏止不法情事。有關美
容醫學診所管理,執行「
102
年網路醫療廣
告監測計畫」,監測查報醫療廣告及查緝,
並實地訪查臺北市提供美容醫學服務診所
404
家,輔導業者執行具侵入性手術之療
程,應設置手術室;另於網站設置美容醫學
專區,主動刊登美容醫學診所、衛教訊息、
新聞事件提醒事項及處分名單,以達資訊
透明。
三)醫療爭議調處機制
辦理醫療爭議案件
482
件,申請醫療爭
議調處件數計
138
件,調處成立案計
42
件。
四)醫療機構督考及品質提升
醫院督考由專家實地訪查計
39
家醫院、
20
家護理之家,加強落實各項醫療安全管
理措施。
二、
緊急醫療救護
一)公共急救設施推廣
1.
因應緊急醫療救護法增修,推動公共
場所設置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簡
AED
),
臺北市率先全國以
3
年設置
1,000
臺為目標,優先於捷運各場站及議
會安裝
117
AED
獲民間企業團體踴
躍捐贈,計
229
臺。至民國
102
年底,
臺北市已設置
719
臺。
2.
辦理簡版
CPR+AED
急救技能訓練,計
辦理
1,314
場,共
9
2,014
人完訓。
二)防止救護資源濫用
民國
101
12
8
日起實施「臺北市
民眾濫用消防局救護車收費計畫」,
119
護車出勤件數較去年同期減少
3,165
件(下
2.26%
),
經緊急救護審核小組審查後開
24
張救護車使用費新臺幣
1,800
元繳款
單,均全數繳納。
三)急診分流與待床轉院機制
臺北市實施「到院前急診分流」及「到
提供優質醫療照護
Part 3
松山慈祐宮捐贈
AED
市府頒感謝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