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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2-1-7 兒童發展篩檢統計表 臺北市 區 幼兒園 兒童發展篩檢統計報表 核定招收幼兒人數: 人+學前特教班 人  Ο 學年度第 Ο 學期新入園及未滿 4 足歲之一般及弱勢幼兒篩檢人數:   人 已列管(特教通報網)特殊幼兒人數: 篩檢數 人,其中具弱勢(中低收入/低收入/身障子女)戶身分者 一 般 幼 兒 人 篩檢人數 弱 勢 幼 兒(中低收入/低收入戶/身障子女) 通報轉介人數                   年齡 2 足歲 2.5 足歲 3 足歲 3.5 足歲 4 足歲 5 足歲 6 足歲 總 計 篩檢人數 疑似異常個案數 未通報原因 疑似異常個案數 未通報原因 已列管特殊幼兒 通報轉介人數  已通報 未通報 已通報 未通報                                                                                                           填表人: 校/園長(主任): 連絡電話: 備註: 1.本表請於 Ο 年 Ο 月 Ο 日前填妥後免備文逕送至教育局學前教育科彙整。 2.兒童發展篩檢第 1 學期施測對象為全園幼兒,第 2 學期施測對象為新入園及未滿 4 足歲幼兒。 3.本表請依幼兒身分別(已列管、一般及弱勢)分齡填列,且各總人數相加應等同全園幼兒人數,已通報及未通報人數相加應等同疑似異常個案數。 4.未通報原因參考:1 待觀察、2 已至醫院評估,尚未確診、3 家長自行帶去醫院治療、4 家長不願意通報,溝通中、5 已無異常、6 申請鑑定中、7 轉介早療 中心中、8 申請巡輔中、9 其他(請自行說明) 5.如篩檢結果為疑似異常個案,應建請家長帶幼兒至醫療院所複檢。 6.如篩檢結果為疑似異常個案,請責任通報早期療育通報及轉介中心(電話:2756-8852);臺北市早期療育綜合服務網(https://www.eirrc.gov.taipei/)。 54│第貳篇 健康促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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